近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酒泉市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3—2020年)》经省政府同意,获得省发改委批复实施。
《规划》指出,要依托丰富的光热资源和土地资源优势,重点发展新能源开发、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煤化工、矿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农副产品加工和现代物流等产业,力争把开发区建设成推动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载体。严格遵循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从严控制用地规模,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和“减量化优先”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节能减排,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原则,组织编制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统筹谋划近期和远期开发,加快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各园区发展。
据了解,目前,我市7县市区均已建立了工业集中区或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循环经济试点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