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慈善公益报>要闻

吉林省“慈善救助圆梦大学”活动全面启动

时间2019-07-16 16:53:34   来源:慈善公益报 

 


 

吉林省“慈善救助圆梦大学”活动全面启动

救助对象包含贫困家庭中被大学本科院校录取的全部考生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钟伟) 近日,吉林省慈善总会向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慈善会下发通知,对“慈善救助圆梦大学”活动进行部署。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今年“慈善救助圆梦大学”活动在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救助方式上出现了新变化。
      今年“慈善救助圆梦大学”活动的救助范围达到历年最广,救助对象包含全省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中被大学本科院校录取的全部考生。包括重点大学本科院校、普通大学本科院校。以往全省各市、县慈善会组织只对部分重点大学本科院校(极个别县、市对普通大学本科院校)录取的贫困考生给予救助。2018年全省慈善会组织救助人数不足2000人,今年拟救助人数超过3500人。
      今年,省慈善总会投入资金同样达到历年最多。2018年省慈善总会本级使用救助资金不足150万元,今年拟投入救助资金近700万元。全省慈善会组织拟投入使用慈善救助资金将远远超过1000万元。
      救助方式及资金渠道更加合理。今年,采取省、市、县慈善组织联动,统一组织、共同开展救助活动的方式,除长春市城区外,符合救助条件的考生全省统一标准,每人救助3000元。国家级贫困县(靖宇县、大安市、镇赉县、通榆县、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省级贫困县(双辽市、柳河县、长白县、洮北区、洮南市、长岭县、图们市),符合救助条件的考生所需救助资金由省慈善总会承担;长春市城区圆梦大学救助活动按长春市慈善总会确定的救助范围、救助标准,符合救助条件的考生所需救助资金由长春市慈善总会承担;长春市所属的德惠市、榆树市、农安县符合救助条件的考生,所需救助资金由省慈善总会、长春市慈善总会、市(县)慈善会共同承担;除上述市、县(区)外,其他各市、县(区)符合救助条件的考生,所需救助资金由省慈善总会和当地慈善会各承担50%。
      救助资金发放更加人性化。省慈善总会全额救助的考生,于8月底前由省慈善总会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汇入学生或家长银行卡,长春周边的考生就近参加省慈善总会组织的集中发放仪式;省慈善总会给予匹配资金的市、县,省慈善总会将匹配资金拨付到当地慈善会,由当地慈善会组织发放;长春市城区贫困考生救助金发放由长春市慈善会自行组织。
      通知要求,省民政厅今年将各地圆梦大学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慈善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市、县(区)慈善会组织要积极争取福彩公益金支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为圆梦大学活动募集资金;各级慈善会组织开展的圆梦大学慈善救助活动要与当地开展的其他助学活动结合起来,避免重复救助;各县(市、区)慈善会要开通贫困考生申请救助“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贫困考生只跑一次办结申请救助相关事项。
      近期,各市、县(区)慈善会将协调教育部门及乡镇(街道),全面精准掌握贫困考生的基本情况。8月初,符合救助条件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成绩单、申请书、户口簿以及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认定卡、低保证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慈善会提出申请。
 
 
 
 

责任编辑:csgyb2

上一篇:第六届“慈善北京”成果展启动并推出系列宣讲活动
下一篇:湖北省规范社区旧衣物捐赠箱设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