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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蒲光:以当代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指导工作实践

时间2021-07-10 16:24:07   来源:慈善公益报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跨越时空、气势磅礴,思想深邃、统揽全局,洞察历史、指引未来,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政治上,讲话庄严宣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已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理论上,讲话深刻揭示了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根本要求,科学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够成功、未来怎样才能继续成功的重大命题;实践上,开启了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新的赶考之路。

  目前,一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正在全国各地迅速兴起、铺开,本报将陆续刊登相关报道。本期特别推出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慈善总会党委第一书记、会长宫蒲光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分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的发言。

  最近一段时间,我们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备受鼓舞,感触颇深。下面,我谈几点切身体会:

  一、总书记重要讲话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当代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情回顾了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系统总结了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取得的伟大成就,科学凝练了伟大建党精神,深刻揭示了党在百年奋斗中形成的历史经验和在新征程中必须坚持的历史规律,号召全体党员继续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展现了宏大历史视野,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芒,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向新的历史阶段,对人民、对国家、对世界作出的郑重的政治宣言。通过学习,我认为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体现出四个鲜明特点:

  一是时代特点极其鲜明。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波谲云诡,周边环境严峻复杂,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今年,既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同时又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我国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在这个时代背景下和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具有极其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前瞻性、指导性。

  二是主旨主题极其重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立足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凝聚力量、开创未来,立足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把握历史大势、勇立时代潮头,系统回答党的建设、国家发展、全球趋势等一系列重大时代课题,升华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在当代中国、当今世界再一次高高举起了马克思主义光辉旗帜,展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强大政治定力和理论自信,展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非凡理论勇气、卓越政治才能、强烈使命担当、深厚人民情怀。

  三是思想内涵极其丰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庄严宣告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这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光荣,是中国人民的伟大光荣,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光荣。讲话系统总结了党在不同时期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取得的伟大成就,鲜明提出了伟大建党精神,科学凝练了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坚持的9条历史经验和重要启示,思想深邃,逻辑严密,内涵丰富,是一篇展现百年党史壮丽画卷、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文献、引领新时代新征程的行动指南。

  四是政治影响极其深远。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丰富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于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更加满怀信心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更加奋发有为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注入了强大动力、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科学指引;对于世界上希望摆脱贫困、走向繁荣富强的政党和国家,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立法工作

  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之后又载入宪法,这是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党指导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党全国人民的行动指南。我理解,它最突出的两个特点,一是高举旗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者是理论上的清醒,后者是实践上的坚定。

  从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农村包围城市”,到邓小平同志指出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才是硬道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再到江泽民、胡锦涛同志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些无不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走中国自己的路。在“七一”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继续坚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自己的路,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立足点,更是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

  建党一百年来,我党为什么能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创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所在。人大立法工作,本质上是通过制定法律建立自己的制度体系和话语体系的过程,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制度保障的过程。在立法工作中,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积极学习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有益成果”,注重吸收国外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但更要将中国的国情和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放在首位。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认真总结中国实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探寻出符合中国实际的发展道路和制度设计,决不以“希腊罗马”束缚我们的手脚,更不能以西方制度体系和规则作为我们立法工作的圭臬。要在立法实践中,将现已存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独特发展模式,总结归纳形成自己的发展道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事实上,我国现行的法治体系,与世界三大法系(大陆、英美、伊斯兰法系)完全不同。近年来,栗战书委员长多次强调,“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且在今年1月提出了“当代中国法系”的概念,我认为这是有深厚理论和实践依据的,是我国立法工作的必由之路。

  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立法和慈善法修法工作

  根据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联系的立法项目有7件,其中《社会救助法》作为一类项目是立法的重点;去年《慈善法》执法检查后,今年又正式启动了《慈善法》修改工作。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立法和慈善法修法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立法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就包括社会救助法、慈善法在内的社会保障立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栗战书、韩正、王晨、张春贤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对此做出重要批示,为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立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加快社会救助立法和慈善法修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到立法工作之中。

  二是认真研究社会救助和慈善工作中面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实践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立足国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注重学习借鉴国外社会保障有益经验,成功建设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也产生了许多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实践问题。比如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去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从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健全专项社会救助、完善急难社会救助、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诸如低收入人口概念界定、基层经办专业能力建设、央地财政责任分担、优化保障程序等许多重点难点问题还有待在立法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研究探索;再比如在慈善工作领域,网络慈善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应对中慈善组织的作用发挥问题、社区和宗教团体场所的慈善资格等问题,这些都是在我国慈善工作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都需要在修法工作进行认真研究。

  三是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需要切实提高立法工作质量。从历史上看,自古以来,我国就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特别是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法治思想,都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值得我们在社会保障立法中进一步传承和发扬。从现实上看,我国政治制度、法治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制度体系,具有显著的优越性。在社会救助立法和慈善法修法工作中,我们要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基础上,立足我国社会救助和慈善工作实践经验,借鉴国外立法有益成果,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力争立出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需要的管用之法、善治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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