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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慈善会荣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时间2022-09-28 09:46:47   来源: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杜 超)日前,吉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吴志伟、副局长史治忠一行将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表彰决定、荣誉证书和奖牌送到了长春市慈善会,并与慈善会秘书处进行了座谈。长春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勇、长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周茂兵、长春市民政局慈善儿童社工处处长刘立国等参加了座谈。

  座谈中,长春市慈善会秘书长张洪珠向省社管局各位领导莅临指导表示热烈欢迎,同时,详细介绍了长春市慈善会的历史沿革,以及在慈善资金募集、救助项目实施、慈善新闻宣传、社会公益引领、工作团队锤炼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着重介绍了目前正在积极探索推进的慈善社区建设和慈善文化培育两方面工作。

  吴志伟表示,本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评选活动得到了省民政厅党组的高度重视,全省共有吉林省健康管理学会、吉林省四川商会、长春市慈善会、吉林市医疗志愿者协会四家组织获此殊荣,可以说,奖项的含金量很高,荣誉来之不易。长春市慈善会作为全省成立时间较早的慈善公益类社会组织之一,建会近30年来,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作用发挥突出、法人治理健全、社会形象良好、运作规范合法,是一家社会影响力较大、工作认真踏实的单位,特别是近年来,能够对标高位,经常性地学习和研究南方发达城市的慈善工作理念和经验,积极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可以说获得奖项实至名归。

  李勇表示,长春市慈善会已走过30年的历程,克服了很多困难,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怀和帮助,特别在市民政局党组的重视和指导下,在社会民生工作中起到了拾遗补阙的作用,开展了很多慈善活动、设立实施了慈善项目,困难学生、孤寡老人、孤残儿童等群体得到了帮扶和救助。希望市慈善会能够珍惜这次获得的荣誉,以此为新起点、新基点,牢记使命、砥砺前行、认真工作,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据了解,此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表彰是2004年以来第四次全国性社会组织表彰,长春市慈善会经长春市民政局、吉林省民政厅遴选审核推荐,最终在全国众社团组织中脱颖而出。

  长春市慈善会自1993年5月成立以来,始终突出党建引领,认真践行“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为和谐助力”宗旨,坚持“踏实奋进、规范高效、透明诚信”工作理念,交出了募捐总额7亿元、实施项目近百个、使用善款6.5亿元、受益人群超百万的公益答卷。

责任编辑:csgy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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