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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助学新政 护航逐梦之路 —— 重庆健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保障体系

来源:本站 2026-06-22 10:59

      慈善公益报(周 颖)为补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年后教育帮扶短板,切实保障特殊未成年群体受教育权利,近日,重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重庆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圆梦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细化全链条助学帮扶细则,完善申请审核、资金拨付、动态退出、监督复核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织密困境儿童全周期民生兜底保障网。

      相较于以往零散化助学帮扶政策,本次出台的《实施办法》精准补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年后的保障空白。按照政策规定,资助对象限定为重庆户籍、18周岁前已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且未被收养,18周岁后在国内正规院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学生,覆盖全日制中职、高职高专、普通本科以及纳入全国统招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中断就读学生不在资助范围内。资助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打破以往分学历差异化补助模式,实现大龄困境学生助学帮扶标准统一。

      在资金发放上,重庆优化拨付模式,将年度助学金拆解为按月发放,每月发放800元。针对不同养育类型分类施策: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直达学生本人个人账户;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儿童,资金先划转至属地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再由机构按月发放至学生本人,杜绝资金截留、代领风险。资助时限从学生入学当月起,直至对应学历学制结束当月,兼顾休学、保留学籍等特殊情形,保障学业中断合规周期内帮扶不断档。

      政策同步简化办理流程、压实基层帮扶责任。散居儿童可自行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由村(居)儿童主任全程协助准备材料;机构养育儿童直接向所在福利机构申请。乡镇(街道)负责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区县民政部门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学籍系统开展线上数据比对,减少群众纸质材料提交,实现数据赋能极简审批。同时建立学年动态复核机制,受助学生无需每年重复申请,仅需在每年9月底前提交学籍核验材料,即可延续资助资格。

      为守住资金安全底线,《实施办法》明确10类助学金停发情形,涵盖监护资格恢复、退学肄业、学籍取消、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材料造假等情况,一经核实次月即刻停发补助。民政、财政部门将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联合审计部门核查资金使用流向,对违规申领、虚报冒领行为依法追责。

      据重庆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助学圆梦项目是重庆儿童福利保障从“生存兜底”向“发展帮扶”转型的重要举措。此前重庆已常态化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医疗救助,本次新政聚焦教育发展需求,打通大龄困境儿童就学帮扶断点,构建生活、医疗、教育三位一体的全链条关爱体系,助力特殊学子依靠教育改变命运,平稳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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