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2026-03-30 10:24
慈善公益报(史子集)近日,由民政部儿童福利司组织起草的《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儿童收养登记服务规范》3项民政行业标准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4日。3项标准分别聚焦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业务档案管理和儿童收养登记服务三大重点领域,旨在进一步规范民政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由江西省民政厅牵头,联合赣州市儿童福利院、西安市儿童福利院等多家单位共同编制。该标准共分为10个章节,明确了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的术语定义、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和职责,重点对场所安全管理、服务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安全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场所安全管理涵盖建筑、设备设施、消防、水电气动火、食品、公共卫生等9个方面;服务安全管理则针对生活照料、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康复保障等8类服务制定了详细规范,要求坚持“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的工作方针,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全面保障儿童身心健康。该标准的制定,旨在解决当前部分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基础设施不达标、风险排查不彻底等问题,填补国家层面统一的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标准空白。
《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由湖南省长沙市儿童福利院牵头,联合湖南省民政厅、重庆市档案馆等单位编制。当前,部分省份已出台相关地方标准,但各地管理要求不一,且业务档案信息化建设领域存在标准空白。该标准遵循“规范性、一致性、适用性、先进性”原则,主要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总体要求、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归档、保管与利用、信息化建设和监督考核等,适用于各类儿童福利机构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出台后,将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提升档案管理服务水平,为民政部门监督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儿童收养登记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由重庆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四川省民政厅、海南省民政厅等单位编制。近年来,我国儿童收养工作面临新情况,收养登记员变动频繁、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亟待解决,而目前国家层面尚未有统一的收养登记服务行业标准。该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明确了收养登记服务的术语定义、服务原则、人员要求,详细规范了收养登记前、登记中、登记后的各项服务流程,包括咨询服务、政策宣传、收养评估、回访服务等。其中,回访服务明确了三类回访对象及频次,重点关注被收养儿童的成长状况,为收养家庭提供亲职辅导等支持,切实贯彻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
据了解,3项标准的编制均经过了严谨的工作流程,编制工作组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专家评审等多种方式,广泛吸纳基层实践经验和专家意见,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协调性和合理性。编制过程中,工作组先后走访多家儿童福利机构和收养登记机关,收集大量意见建议,反复修订完善,形成了当前的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