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2026-07-06 10:11
慈善公益报(王学军)为健全基层慈善服务体系,激活社区公益资源,打通慈善帮扶服务“最后一米”,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近日,吉林省民政厅、省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省社区慈善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系统部署全省社区慈善规范化、特色化、常态化发展工作,明确中长期发展目标与重点任务,为新时代吉林社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支撑。
社区慈善是现代慈善体系的基石,是链接社会善意、精准帮扶困难群众、涵养基层文明新风的重要载体,更是完善第三次分配、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抓手。近年来,吉林省持续完善慈善事业发展制度体系,依托《吉林省慈善条例》落地实施,不断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基层慈善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但部分地区仍存在社区慈善机制不健全、主体力量薄弱、公益业态单一、群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精准补齐基层慈善发展短板,构建贴合吉林基层实际、可落地、可长效的社区慈善发展体系,推动慈善资源下沉社区、服务群众、赋能治理。
《指导意见》明确阶段性发展目标,提出到2030年,全省社区慈善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形成工作机制健全、慈善氛围浓厚、慈善活动丰富、基层群众广泛受益的社区慈善发展新格局,全面实现社区慈善制度化运行、专业化服务、常态化开展、规范化监管,让慈善温情惠及千家万户。
据了解,《指导意见》聚焦社区慈善发展关键环节,从五大维度明确19条务实举措,全方位构建“机制健全、主体多元、业态丰富、文化浓厚、监管有力”的社区慈善发展体系。在健全工作机制方面,吉林省将建立民政牵头、省委社会工作部协同、多部门联动的社区慈善统筹协调机制,依托社区党组织引领的“五社联动”工作模式,统筹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驻区单位力量,搭建需求对接、项目落地、资源共享的联动平台。
在培育慈善主体、丰富服务业态上,吉林将大力培育本土化社区慈善组织,扶持基层公益服务队伍,鼓励乡镇(街道)、村(社区)规范设立社区慈善基金,明确基金资金来源、管理规范及使用流程,通过成立专项议事会实现基金民主决策、阳光运行。同时立足城乡社区差异化需求,创新多元慈善服务模式,聚焦养老助老、扶弱济困、助学助医、邻里互助、社区治理、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精准化、常态化社区慈善帮扶活动,让小微慈善、邻里公益成为基层治理新风尚。
此外,《指导意见》注重文化培育与监管并重,持续深耕社区慈善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慈善宣传普及活动,破除慈善“距离感”,营造“人人可慈善、处处能公益”的浓厚社会氛围。同时健全社区慈善全链条监管机制,规范社区慈善活动开展、基金使用、项目运营、信息公开等工作,压实各类慈善主体责任,防范化解基层慈善运行风险,持续提升社区慈善公信力。
据悉,吉林省下一步将以《指导意见》落地实施为契机,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基层工作指导,细化配套落实举措,持续壮大社区慈善力量、丰富公益服务场景、完善长效运行机制。通过深耕基层慈善、激活微小善意、汇聚社会力量,推动社区慈善与民生保障、基层治理、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全力擦亮吉林基层慈善特色品牌,为全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群众幸福感与获得感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