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慈善公益报 2026-01-07 11:25
上善若水 厚慈载心
慈善公益报 为了更好地发挥《慈善公益报》的平台优势,促进信息互通、经验互鉴、资源互享,助力全国慈善组织项目开展,本报特开辟“善水慈舟”专栏,持续刊登各地慈善项目及救助情况信息。诚邀各慈善组织踊跃投稿,共同为促进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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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庆元县
“数字医保精准助医”慈善项目
项目描述:为更好地发挥慈善力量,帮助困难群众减轻大病医疗负担,及时有效解决大病患者家庭困难,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慈善总会联合丽水市慈善总会、庆元县医保局实施“数字医保精准助医”慈善项目。该项目救助对象为具有庆元县户籍,按规定参保丽水市基本医疗保险,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人员上一年度(计算时间为上年1月1日至上年12月31日)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单位救助等报销,并剔除养生保健、整形美容、超标准床位费、护理服务等特需或非医疗费用后,个人实际承担的医疗费仍超过3万元的困难群众;根据丽水市慈善总会当年发文分配名额,除去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人员外仍有救助名额的,则根据剩余名额数量从高至低选取罹患重病导致家庭困难的困难群众(上一年度个人实际承担的医疗费需超过5万元)。
实施流程:庆元县医保局根据当年大病救助名额,通过医保系统调取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名单,并牵头召开高额医疗费用化解工作联席会议,经会议研究讨论、各部门层层审核把关,确定符合大病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名单和救助金额。由庆元县慈善总会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及“掌上庆元”客户端对名单和救助金额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慈善总会项目部(义工部)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救助对象,提交《丽水市慈善总会大病救助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县慈善总会将再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采取现金发放形式集中发放救助金。
联系人:庆元县慈善总会项目部(义工部)工作人员吴文燕
联系电话:15869241523 / 0578-6127626
浙江省庆元县
“困难大学生助学”慈善项目
项目描述:为积极响应国家助学政策,弘扬“耕读传家、崇善重教”的优良传统,帮助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困难家庭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减轻经济负担,庆元县慈善总会联合丽水市慈善总会、共青团庆元县委共同实施“困难大学生助学”慈善项目。项目救助对象为具有庆元县户籍,经国家批准的全日制大学录取的困难家庭大学生(含在校生)。其中包括低保、低边家庭的大学生,但免学费的大学生不在受助之列。
实施流程: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向乡镇(街道)团(工)委提交《202X年度庆元县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助学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共青团庆元县委根据乡镇(街道)团(工)委上报名单开展进村入户实地调查,并到相关部门审查核实,最后开会研究确定受助对象名单,并根据庆元县慈善总会本年度助学名额和助学标准,从庆元县困难大学新生助学汇总表中报送具体名单至县慈善总会。由县慈善总会项目部(义工部)工作人员联系受助学生,提交《丽水市慈善总会困难大学生慈善助学金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县慈善总会将再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最终资助对象名单,并将申请表、汇总表盖章后,于当年9月15日前报至市慈善总会审核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举办集中发放仪式以现金形式发放助学金。每年受助学生均加入“向善蒲公英”计划,成为“向善蒲公英”慈善项目成员,其中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大学生每学年结束,可向县慈善总会提交在校期间参与慈善公益项目的基本情况,并附上低保、低保边缘证明材料。经县慈善总会结合申请人志愿小结评估通过后,方可申请本年度助学金,申请时间截至当年6月31日。
联系人:庆元县慈善总会项目部(义工部)工作人员吴文燕
联系电话:15869241523 / 0578-6127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