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2026-05-18 09:52
慈善公益报(章昱兴)近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的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的20余位社会救助领域的专家学者与博士生代表聚焦社会救助法立法价值、制度突破、实践落地与优化升级展开深入研讨。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在发言中表示,社会救助法的颁布,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社会保障制度法治化进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标志着社会救助制度正式进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郑功成介绍了社会救助立法的历史进程,包括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2010年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以及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救助法正是在这些法规制度和民政部门多年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对成功经验的总结和升华。郑功成表示,这次立法拓展了救助对象,拓宽了救助服务内容,特别是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和将“流浪乞讨人员”改为更具中性的“流散人员”彰显了社会救助制度的文明进步底色,体现了现代社会救助制度的法治内涵和人文温度。同时,法律进一步明确了社会救助制度的监管机制,强化了民政部门的牵头职责,畅通了多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高效协调,健全了基层经办等,从而是一部具有较高质量的社会保障法律。郑功成认为,社会救助法的出台并不意味着解决了一切问题。下一步还需要做好法律的正确宣传阐释工作,明确中央与地方财政责任,同时调动多元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帮扶,并做好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制度的贯通衔接,还要确保救助标准水涨船高,以便抬升底部、促进公平,让低收入群体跟上共同富裕的步伐。他要求学会成员等紧密配合主管部门推进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为推动社会救助政策更加精准、制度持续完善提供学术支持。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蒋玮表示,社会救助法为新时代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下一步,民政部将聚焦推进新时代社会救助的高质量发展,重点突破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协同性不足等多重衔接难题。一方面要打破民政与各部门之间的救助政策壁垒,实现多制度目标同向发力;另一方面要理顺社会救助与养老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慈善、养老助残等服务的实操衔接机制,探索市场主体、慈善组织、公民个人等多元主体可操作的参与路径,营造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激发社会救助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效能。她希望专家学者们继续关注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并为之贡献力量。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社会救助法的制度创新、实施难点、优化路径各抒己见、建言献策。多位专家一致认为,新法立足国情、立足民生、立足长远,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核心要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优势。新法有效破解了长期制约社会救助发展的痛点难点,吸纳基层实践创新成果,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救助效率,同时构建起分层分类、覆盖全面的梯度救助防控体系,明确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专章设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正式确立物质救助与服务救助并重的发展模式。
专家指出,本次立法实现了救助理念的深刻转型,推动社会救助从单一“保生存”向“防风险、促发展、兜底线”升级,从粗放式管理转向精细化治理,从行政政策工具转变为公民法定权益保障机制,同时鼓励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自助自立,凸显积极救助、发展救助的政策导向。从制度变革来看,新法完成了从传统行政帮扶到法治权利保障的转变,打破低保单一准入壁垒,综合收入、支出、风险等多重维度识别困难群体,实现从“低保中心”向分层分类救助、从单向给付向协同治理的双重转型。
针对法律落地实施的重点难点,与会专家提出多项务实建议。他们认为,后续须加快完善配套法规与实施细则,细化救助标准、核心概念界定、待遇衔接等关键内容,厘清央地权责划分、财政分担机制与绩效评价体系。同时,要深化数字化赋能,搭建统一的困难群众基础数据库,完善大数据预警、AI(人工智能)识别及精准匹配机制,健全规范透明的数据公开制度,在严守保密底线的前提下为政策优化与学术研究提供支撑。此外,需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流程,优化救助与社保、福利、慈善制度的系统衔接,推动救助标准动态上调,适配共同富裕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