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2026-03-30 10:22
慈善公益报(王学军)日前,黑龙江省出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立足全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际,聚焦机构建设、职能定位、服务流程、安全管理等关键环节,以制度化、标准化、专业化举措,织密扎牢困境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网,为全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运行提供明确指引,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助力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幸福龙江注入民生温度。
《细则》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围绕机构设置、职能定位、人员配备、安全管理、资金使用、服务流程六大核心维度,作出全面系统规范,构建起上下贯通、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基层未保工作体系。在机构职能定位上,明确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核心职责,涵盖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监护评估、寻亲服务、法治宣传、关爱帮扶等全链条服务,既负责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也为机构外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危机干预、监护支持等延伸服务,实现救助保护全覆盖、无死角。
在服务供给方面,《细则》聚焦困境未成年人差异化需求,细化服务举措,推动关爱服务从“普遍关怀”向“精准帮扶”深化。明确要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为收留抚养的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检查、生活照料、基本医疗、教育服务、安全保护、心理健康服务等全方位保障,同时针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建立个性化关爱档案,提供针对性帮扶。结合黑龙江省正在推进的《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规范》编制工作,《细则》进一步强化心理健康服务要求,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专业心理干预,筑牢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防线。
安全管理是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底线。《细则》对机构运行管理作出刚性规范,明确要求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及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在机构内的人身安全与生活安全;规范信息登记、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确保未成年人信息安全、服务可追溯、监管全覆盖;加强对辖区内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专业培训,提升其应急处置、个案帮扶及心理干预能力,夯实基层未保工作力量。
为推动形成多方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细则》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和专业力量参与未保服务,支持各类助残慈善、青少年服务等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关爱帮扶、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等慈善项目,丰富服务供给主体,拓宽服务渠道,让困境未成年人感受到社会各界的温情与关怀。同时,《细则》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政策衔接与资源整合,推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教育、医疗等政策有机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服务举措落地见效。
黑龙江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细则》的出台,是全省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体系、夯实基层未保阵地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下一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将严格落实《细则》及民政部相关要求,推进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精细化服务,持续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关爱保障,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打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最后一公里”,以更实举措、更暖服务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努力做困境儿童的“好父母”,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幸福龙江贡献民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