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2026-05-20 09:37
慈善公益报(史子集)近日,民政部、中央政法委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工作索引》(以下简称《工作索引》),旨在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提升流动儿童关爱服务精准性与实效性,推动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均等化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工作索引》经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是对2024年《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的细化落实,将此前明确的关爱服务基础清单转化为可执行、可督导、可落地的操作指引,构建起覆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六大领域的全链条服务体系,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承担部门与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关爱保护举措直达基层、直抵儿童。
在幼有所育方面,聚焦0-6岁流动儿童健康成长与学前普惠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基层按规范提供健康管理、生长发育与心理行为评估、眼保健及科学喂养指导,强化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国家疾控局推进跨省异地预防接种数据共享,提升接种便捷性;有条件地区为3周岁以下流动儿童就近提供托育服务。教育部扩大普惠性学前资源,保障符合条件儿童就近入普惠性幼儿园,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给予资助,夯实早期发展基础。
在学有所教方面,着力保障教育公平与升学便利。义务教育阶段以公办学校为主保障就近入学,落实“两免一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参加中考。普通高中阶段落实并完善随迁子女就读与高考报名政策,提供国家助学金,免除符合条件学生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由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落实国家助学金与免学费政策,覆盖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及特定区域学生,助力成长成才。
在病有所医方面,筑牢健康与医疗保障防线。国家卫生健康委扩大基层儿科服务供给,将儿童纳入家庭医生签约重点人群,延长社区门诊服务时长;国家医保局支持流动儿童持居住证在居住地参保居民医保,优化参保登记,推进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提供便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同时,为在家居住、诊断明确的严重精神障碍流动儿童患者提供规范健康管理与社区康复服务,守护身心健康。
在住有所居方面,聚焦住房困难家庭兜底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为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流动儿童家庭提供支持,缓解居住难题,稳定家庭生活环境。
在弱有所扶方面,强化特殊群体精准帮扶。民政部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 “跨省通办”,协助申领基本生活费;为残疾儿童提供两项补贴 “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及时足额发放;将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家庭纳入低保,急难发生地取消户籍地、居住地限制提供临时救助,紧急情况先行救助。中国残联就地受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配合落实 12 年免费教育与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儿童福利机构拓展养护、康复、特殊教育等服务,兜牢底线民生。
在发展保障方面,全方位助力融入城市与全面发展。多部门协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对不依法履职的监护人依法督促并提供指导服务;加强心理健康筛查、评估与干预,依托 12355 青少年服务台提供心理疏导;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优化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开展读书行动、文体活动与安全自护教育;推进城市融入服务,为流动儿童父母提供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帮助儿童适应校园与社区生活,促进身心健康、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