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2026-08-24 08:54
慈善公益报(周 颖)近日,辽宁省民政厅印发《辽宁省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管理指引》,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三级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全省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网格化发展,持续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与服务质效。
《指引》明确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管理标准,围绕设施设置方式、功能定位、运行机制三大核心内容细化规范要求,鼓励各地结合属地实际细化配套举措。全省以地级市为单位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范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标识和公示展示标准,切实提升养老服务设施辨识度、公信力和群众认可度。同时因地制宜推进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大力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互助式养老服务,打通养老服务基层末梢。
《指引》结合辽宁省“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相关规划,明确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目标布局,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面纳入区域养老服务布局总体规划。按照标准化布局要求,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处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可辐射周边2-5个乡镇(街道);各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养老顾问,村级养老服务站点可辐射周边2-3个村(社区),构建层级清晰、联动高效的全域养老服务格局。
此外,辽宁鼓励通过公建民营、盘活存量资源等模式,在坚决兜牢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保障底线的基础上,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运营,丰富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乡镇为支撑、县级统筹保障的现代化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老年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