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2026-05-18 09:29
慈善公益报(王 杰)日前,《佛山市残疾人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广东省佛山市首部专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佛山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迈入法治化、体系化新阶段。
近年来,佛山市残疾人事业在康复、教育、就业等领域稳步推进、成效显著,但随着社会发展,残疾人保障工作仍面临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政策覆盖面不足、保障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为破解发展瓶颈、回应残疾人急难愁盼,佛山市启动残疾人保障专项立法工作,制定贴合本地实际、兼具规范性与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以法治力量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立法过程中,佛山市始终坚持“开门立法”。起草单位联合多部门深入五区调研,广泛收集数据与案例;严格依据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借鉴先进城市立法经验,保障条例科学性与可行性。2025年2月,《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广泛吸纳各方建议;2025年12月29日,条例经佛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条例》共8章51条,以“全生命周期保障”为核心,构建覆盖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等全领域保障体系。康复方面,建立社区、机构、家庭联动服务体系,残疾儿童优先享受康复救助,残疾人在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免普通诊查费,重度残疾人相关治疗康复费用可获财政补贴。教育方面,实施学前至高中15年免费特殊教育,推行随班就读、特教学校、送教上门相结合模式,切实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权。
就业方面,明确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超比例招用单位给予奖励,为残疾人创业开辟绿色通道并提供补贴。社会保障方面,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免费进入公益性公共场所;落实残疾津贴、生活和护理补贴,将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残疾人家庭住房保障优先安排。同时,条例扩大保障范围,非本市户籍残疾人可享受多项优惠,本市户籍特定未领证残疾患者凭医学诊断证明可获得相关补贴。
此外,《条例》对公共设施、信息服务等无障碍环境建设作出明确规范。此前佛山承办全国残运会相关赛事,比赛场馆已按高标准完成无障碍改造,为条例落地实施提供了实践检验。
业内相关人士表示,《佛山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的施行,将进一步完善本地残疾人保障法治体系,推动全市社会保障与服务体系全面升级,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佛山高质量发展注入更深厚的民生底色。